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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毛球竞赛规则(2020)》的学习与运用(一)

  上期郑三粮老师为我们着重讲解了《羽毛球竞赛规则(2020)》中关于固定高度发球的相关规则,相信大家对这项规定的修订也有了全面的认识。本期我们邀请到《羽毛球竞赛规则(2020)》的另一位编译人员——国际A级裁判侯龙虎老师,对规则中裁判员的工作规范进行讲解说明。

  侯龙虎, 国际A级裁判,中国羽协第六届裁委会常委,参与本次规则的编译,执裁过北京奥运会,多届世锦赛,汤尤杯,苏迪曼杯。

《羽毛球竞赛规则(2020)》的学习与运用

  由中国羽毛球协会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2020)》自今年五月份面世以来受到了广大羽毛球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及社会羽毛球爱好者等广大群体的普遍关注。相比2017版的《规则》,它在框架结构、内容以及翻译的部分用词上都存在着较大调整,这些调整主要基于世界羽联相关内容的设置和变化,以便更好地与世界羽联的英文版本对应,使本书的使用者能够更加方便使用、查询和理解。对于新规则的学习与运用应当重点关注以下方面的变化:

  一、规则内容的变化

  规则内容的变化。近年来羽毛球规则的首要调整首先是使用“固定高度规则发球”(2020版9.1.6发球员的球拍击中球的瞬间,整个球应低于距场地地面高度1.15米)同时替代了原规则中俗称“过腰”(2017版9.1.6 发球员的球拍击中球的瞬间,整个球应低于发球员的腰部),“过手”(2017版9.1.7发球员的球拍击中球的瞬间,拍杆和拍头应指向下方)的两个条款。同时技术官员的规范用语增加了对发球违例的解释和(行为不端)的警告和违例的解释用语。

  如:裁判员针对违犯新规则解释的规范术语为“发球违例,过高”。

  二、与裁判员工作规范相关的内容变化

  与裁判员工作规范相关的内容变化主要体现在“技术官员工作指南”部分(2017版为“对技术官员的建议”),此部分的变化主要基于世界羽联英文版本的大量调整,尤其是新增了“裁判长工作指南”的大量内容,并将对裁判长、裁判员、发球裁判员及司线员的工作指导及建议细化到了工作中的各个具体流程。

  裁判员尤其应当关注的是管理时限的变化,根据 2020版“技术官员指南”条款2.7 裁判员的管理时限从该场比赛裁判员进入竞赛场区(FOP)开始,直至该场比赛结束离开竞赛场区(FOP)为止,这意味着从进入竞赛场区直至离开竞赛场区,裁判员都应当对运动员进行管理,并且对进退场过程中的行为不端按照比赛进行中的行为不端进行处理。但需要的注意的是,根据“指南”条款5.17.10,赛前或赛后在竞赛场区(FOP)出现的行为不端应按“指南”5.17.3至5.17.5规定处理,但不影响该场比赛。此处的“不影响该场比赛”应指不对该场比赛的比分造成影响,同时此期间出具的红黄牌不带入比赛。

  在工作流程部分,新“指南”也对裁判员工作提出了更细致的要求,如3.6.1.2一名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只允许召唤医生使用喷剂一次;5.2.1公正地执行挑边,5.2.2“挑边”结束后尽快上裁判椅,启动秒表;5.2.2.1热身时间从裁判员在裁判椅上坐下开始,至宣报“比赛开始,0比0”等内容。增加了5.16,预赛中,被裁判长终止的比赛时的宣报。这些变化既是为了更好地规范比赛,也体现了对裁判员工作规范的更高要求。每个裁判员在学习过程中都应当注意新的变化,并在临场实践中以新的高度和标准要求自身。

  三、残疾人比赛的有关规定

  2020版《羽毛球竞赛规则》对残疾人比赛的相关规定进行了极大地完善。不仅依据世界羽联相关规定对残疾人比赛分级及相关定义进行了详尽翻译,还增加了辅助设备、国际比赛场馆设施规定、处罚规定等三个部分,使得今后的残疾人羽毛球赛事更加有据可依。

(责任编辑:大家)